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对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及定点采购供应商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定点采购供应商: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质量与效率,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决定于2013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对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及定点采购供应商进行抽查,主要包括公司营业场所建设、财务制度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请接到通知,认真准备,迎接检查。通过检查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依法取消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
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3年10月10日